合力推动《条例》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吴艳玲出席相关会议并讲话
发布时间:2026-07-23 16:15:08 游览次数:34

《吉安市“井冈山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于今年5月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,将于9月1日起施行。7月21日,市委副书记吴艳玲听取《条例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,副市长陈庆寿主持汇报会。

  吴艳玲认真听取有关汇报和发言。她指出,《条例》的出台和施行,既能更好保护和促进“井冈山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,又将为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法治支撑。一直以来,我市高度重视“井冈山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,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“井冈山”品牌建设明确要求,压实各方责任,推动《条例》刚性落地,常态长效。

  吴艳玲强调,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化思想认识。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,进一步统一思想,切实抓好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,着力解决发展和安全、当前和长远有关问题,持续放大产业优势。要聚焦重点发力,推动《条例》落地。围绕建设、保护和发展三方面重点,细化出台落地实施的管理办法,突出做好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品牌的授权认定,规范使用品牌名称标识、宣传用语,从严抓好品牌品质管控,做到在建设中保护、在保护中发展。要强化责任担当,凝聚强大合力。品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,要按照《条例》规定的职责分工,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密切配合、协同发力,共同把“井冈山”品牌建设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。

  会上,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场监管局、商务局、农发集团就贯彻实施情况及下一步打算作了汇报,市人大法工委等作了交流发言。  

 

      来源:井冈山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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